政府買單 群眾受益——寧德市霞浦縣公安局創新社會治理新模式
2月25日,持續降雨近一個月后,霞浦終于迎來了一個難得的好天氣。也是在這一天,受益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險”機制,念某某一家也從過去的陰霾中走了出來。
2021年10月10日晚,王某在駕駛轎車途經霞浦縣松港街道縣下塘村電力公司倉庫路段時,碰撞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念某某,造成念某某顱腦損傷。經寧德市閩東醫院全力救治,念某某仍因傷情嚴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后,肇事駕駛人王某駕車逃離現場,直至被抓獲時,仍處于醉酒狀態。“依照相關法律,王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實,車輛保險公司可對人身財產損失不予賠償。”承辦該案的民警表示。
與此同時,警方經調查,發現王某為外地務工人員,早年已與妻子離異。平日里,王某并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而其本身家庭也十分困難,老家尚有兩個還在上小學的孩子。對于受害人念某某的醫療搶救費用及喪葬費用,王某實在無力承擔。
保險無法理賠,肇事方又無力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使得事故雙方的矛盾進一步加劇。“通過走訪了解,我們得知受害人念某某的家境同樣并不富裕。念某某家中的兩個子女雖已成年,但均在外地務工,家中僅留有無勞動能力的妻子。過去,因念某某妻子身體狀況不佳,家中主要依靠念某某的微薄收入支撐,幾乎入不敷出。”辦案民警介紹,念某某的死亡,對其家庭來說猶如晴天霹靂。其妻子因此精神幾乎崩潰,這也導致了受害方家屬多次信訪。
霞浦縣公安局得知該情況后,充分考慮受害人念某某妻子生活來源問題,以為民辦實事為準則,啟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險”保障機制。在綜合肇事方、受害方家庭實際情況后,最終為念某某家屬爭取到30萬元社會綜治保險補助。2月25日,生活困難得到緩解的念某某家屬將一面寫有“心系百姓,為民解憂”的錦旗送到了霞浦縣公安局。
念某某家屬向霞浦縣公安局贈送錦旗
為更好地保障群眾利益,有效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霞浦縣公安局先試先行,聯合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德分公司推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險”機制,通過充分發揮保險風險管理功能,以保險服務銜接平安治理實務,為群眾平安幸福生活提供一份“再保障”。
霞浦縣公安局憑借創新推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險”工作模式,獲評“2020平安創建優秀獎”稱號
“該機制以‘政府買單,群眾受益’的形式,共為全縣56萬名群眾投保了社會治安綜合保險。”霞浦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鄭壽波介紹,保險主要針對受害人人身傷亡未能及時救治、人民群眾財產損失未能及時挽回、因交通事故導致人身傷亡責任人無力賠償、精神病人危害社會未能有效預防、見義勇為政府救助保險等5類保險9個項目。這意味著,自生效之日起,在霞浦縣行政轄區內發生的上述情形經公安機關查證,并依法受案、立案,或經有關部門認定后,受害人可優先獲得保險補助限額內的人身及財物救濟救助,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的經濟損失。
向群眾發放理賠款
兩年來,這項惠民舉措效應日漸凸顯。截至目前,該機制已累計救助群眾377人次,化解信訪遺留積案24起,發放救助資金283.45萬元,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逐步形成了綜治得提升、群眾得實惠、政府得民心、保險得發展多方共贏的良好局面。
責任編輯:陳秋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