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紀委關于城北等三個街道和相關責任人疫情防控責任落實不力問題的通報
11時43分,城北街道重新將潘某坤數據推送至福鼎市桐城街道,造成居家健康監測人員潘某坤在一定時間內存在脫管狀態,針對城北街道此次發生疫情防控工作落實不到位問題,城北街道黨工委書記藍長發負領導責任,3月15日藍長發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決策部署,2022年3月14日,我市疫情防控督導組對全市各鄉鎮(街道)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查中發現,城北街道、城南街道、陽頭街道等三個街道對重點地區返韓來韓人員信息摸排不精準,對重點人員、居家健康監測管控對象未及時落實管控措施,防控工作存在一定安全風險。為嚴明紀律,加強警示教育,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相關規定,對上述三個街道黨工委進行全市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有關情況如下:
1.2022年3月13日下午17時32分,上白石鎮推送福鼎籍人員潘某坤數據至城北街道。城北街道機關綜合辦公室工作人員著手處置潘某坤數據時,未經摸排,在系統上直接填寫上報“居家健康監測”,同科室工作人員直接審核通過并上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2022年3月14日上午11時13分,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數據組電話詢問潘某坤后駁回系統數據并修改管控措施。11時43分,城北街道重新將潘某坤數據推送至福鼎市桐城街道,造成居家健康監測人員潘某坤在一定時間內存在脫管狀態,針對城北街道此次發生疫情防控工作落實不到位問題,城北街道黨工委書記藍長發負領導責任,3月15日藍長發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2022年3月13日下午17時12分,福建省重點人群健康信息管理系統下發吳某軍數據至城南街道。該數據下發后,由城南街道疫情防控人員派發并落實填報數據,城南街道疫情防控指揮部數據組在信息管理系統上報吳某軍摸排情況時,將泉州來韓的吳某軍錯誤判定為“未去過疫情相關地”、“無須管控”,導致城南街道未按疫情防控指揮部緊急通知規定對吳某軍進行居家隔離管理,造成居家健康監測人員脫管,對城南街道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問題,3月15日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城南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陳巧琳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陽頭街道陽和社區對被轉運至集中隔離點的涉疫人員鄭某照、繆某霞的共同居住者,未嚴格落實居家健康監測管控,也沒有跟蹤落實居家健康監測情況,導致居家健康監測人員脫管,并造成一定影響,陽和社區對居家隔離對象未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其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擅自離開住所負有監管責任,3月15日陽和社區黨總支書記邱敏潔受到誡勉談話處理,陽頭街道黨工委委員、人武部長王秋峰作為陽和社區的包片領導未正確履職,對其進行全市通報。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仍嚴峻復雜,全市各相關部門,尤其各鄉鎮、街道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要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首要的政治任務,把思想和行動切實統一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安排部署上來,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精神抓好落實。各級黨組織要敢于擔當,積極作為,以嚴肅認真細致的工作作風和扎實有效的措施確保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實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監督執紀,上下聯動,加大對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力度,對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失職失責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
責任編輯:劉寧芬